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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咨询电话:010-62885261 13051501222

最新社保痛点全解析企业用工之招聘录用、离职辞退、劳务派遣与加

【开课时间】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0日
【培训师资】苏建伟
【课程费用】¥2,200 
【培训地区】山西 - 太原
【人 气 度】1322次
【课件下载】点击下载课程纲要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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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最新社保痛点全解析企业用工之

招聘录用、离职辞退、劳务派遣与加班工资、工伤病假、等相关问题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

 

一、课程核心背景

您是否有过同样的经历?

●2019企业HR和老板们的新痛点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落实从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社保费率部署,本次会议决定对于企业有该何去何从,如何来应对调整之后的企业痛点问题?

●人员工资上涨、社保上涨、用工成本加重,企业利润严重流失!

●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医疗期内早辞退一天,用人单位多赔4万多元!

●解雇“诈病”员工,企业被判赔偿4万多!

●劳动者工作满22年,单位拒续签判赔44个月工资!

●员工违纪、旷工,单位却苦苦找不到合法的对策!

●依据企业制度做出的处理决定,员工工却坚称“不认可”,结果遭遇败诉,赔钱了事!

●单位做出的绩效考核结论,仲裁委和法院不予采信,还得赔钱!

●核心骨干带走了客户,带走了技术,但是您却无处索赔!

 

二、培训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30-31日         地点:长春市

2019年12月12-13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

2019年12月19-20日         地点:太原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四、本次主讲专家

苏建伟  中企联首席讲师,连续十年获得金牌讲师称号!法学硕士,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劳动合同法、经济合同法专家,CCTV12法律频道《法律讲堂》特邀客座教授,

苏老师长期在上海汽车集团从事行政及法律事务领导工作,积累了大量的企业经济法律实务经验。曾服务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等公司、上海汇众汽车制造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总监,现任集团企业法律总监。每年为全国各地培训班及内训授课达100天以上,满意率99%。

 

五、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重点解析:保险基数调整后企业的新痛点解析

(1) 保险税率的降低表面是减负,企业实践后期有何风险

(2) 如何看待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税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

(3) 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风险解析

(4) 《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又如何给企业做到减负还能规避到零风险

第二部分 入职管理

一、招聘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招聘广告

1、招聘广告中哪些必备条款不能少?

2、招聘广告是否有约束力?广告内容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3、如何避免招聘广告中的就业歧视?

(二)特殊招聘

1、如何避免与招聘的实习生之间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如何避免与招聘的退休人员之间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面试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1、面试时,单位有权了解应聘人员哪些信息?

2、面试时单位应当审查哪些事项?如何处理?

3、如何进行背景调查?

三、录用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1、Offer发出后,发现不符合背景调查,如何处理?

2、如何利用Offer防范法律风险?

3、Offer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四、入职环节法律风险及防范

1、入职当天即发生争议,能否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2、如何利用入职登记表防范法律风险?

3、入职登记表能否视为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在职管理部分

一、加班工资

(一)标准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下,工作时间如何安排?

2、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6.5小时,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3、标准工时制下,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4、法定节假日和延时工作能否以补休方式代替加班工资支付?

5、员工能否不补休而要求支付加班费?

6、部分公民放假的节假日安排工作,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7、出差路途期间在周末,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如何区分加班和值班?

9、加班超时,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二)综合工时制

1、何种岗位适用综合工时制?

2、综合工时制下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3、综合工时制员工请病假期间是否计入总工时?将病休时间另行安排工作,是否支付加班工资?

4、不定时工作制

5、何种岗位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6、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有加班工资?

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作息制度与标准工时制员工相同,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8、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未经审批,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9、加班工资的管控

10、延时工作的限制

11、如何有效控制加班?

12、如何约定加班工资,以降低加班成本?

13、加班工资的举证及司法操作

14、加班工资的举证规则

15、加班工资的诉讼时效

16、如何利用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记录降低支付加班工资风险?

17、如何有效降低加班工资争议的法律风险?

二、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认定

2、违反“同工同酬”的法律责任

3、逆向劳务派遣的效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用工关系认定

4、劳务派遣单位无资质,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5、非三性岗位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是否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6、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回;

7、劳务派遣中“无工作期间”的认定;

8、劳务派遣中违法解除合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

9、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要点;

10、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防控

11、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12、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

13、劳务派遣中是否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工伤纠纷实务

1、工伤认定规则原则及免责条款;

2、哪些情形能够认定为工伤?每种情形如何认定?

3、哪些情形视同为工伤?每种情形如何认定?

4、哪些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每种情形如何认定?

5、低于社保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是否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6、“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7、停工留薪期内工作,员工能否同时主张正常工资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如何确定?

9、停工留薪期待遇中的“原工资”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加班费?

10、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11、哪些费用由单位支付?哪些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

12、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是否兼得?

13、劳动者签了工伤私了协议后能否反悔?

14、单位购买商业保险,能否免除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

第四部分离职管理

1、劳动合同的解除类型分析;

2、员工辞职中的法律风险与操作技巧;

3、员工不辞而别的法律风险控制及实务操作技巧;

4、员工“被迫解除”对企业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5、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控制与操作;

6、离职协议的起草要点与风险控制;

7、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要点与实务操作;

8、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9、严重失职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0、利益冲突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1、员工欺诈行为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2、刑事责任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3、患病员工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4、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6、经济性裁员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7、非过失性解除的方案选择及经济成本、法律风险分析;

18、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及风险控制;

19、解除合同程序要求及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20、解除合同前的风险评估方法;

21、解除理由的选择与解除理由的转化;

22、解除通知的设计与送达技巧;

23、离职证明的出具与法律风险控制;

24、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支付情形,以及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收费标准

收费2200元/人,(含学费、资料讲义、学习文具、培训期间午餐),报到后统一开具发票;如需安排住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中企联企业培训网
咨询电话:010-62885261 传真:010-62885218
联 系 人:潘洪利 13051501222
电子邮箱:phL568@163.com
网 址:www.zqL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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