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482119

首页 |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企联企业培训网

主要省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海南云南福建广西贵州湖南湖北浙江全国

中企联免费培训时代开启点击进入

我要查询

高级秘书、助理和行政人员技能提高培训

按月份查看课程安排

新闻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6年12月02日 09;59;12 人气度:1646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是一个个人学习交流的平台,网站上部分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但是能力有限或疏忽,造成漏登,请及时联系我们1390081582@qq.com,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关于我们 | 我们的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会员中心 | 积分礼品

版权所有@北京中联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企联企业培训网 京ICP备16064053号-1
www.zqLpx.com 企业咨询QQ:2313655587 讲师机构合作QQ:2605766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