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507385

首页 |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企联企业培训网

主要省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海南云南福建广西贵州湖南湖北浙江全国

中企联免费培训时代开启点击进入

我要查询

高级秘书、助理和行政人员技能提高培训

按月份查看课程安排

新闻资讯

国务院医改办:各省6月底前试点大病医保 防止因病致贫

2014年02月09日 11;44;02 人气度:1784 作者: 来源:新京报

2014年2月9日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今年,我国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国务院医改办昨天公布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同时,国务院医改办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

20余省份已出台方案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曾如此阐释“大病医保”制度:采取叠加报销或者是叠加支付的制度,不管是城市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在制度范围内的普遍住院报销标准都达到了70%左右,超过70%以上的部分再至少报50%合规的支出。

据人社部统计,截至去年10月下旬,全国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鼓励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设的要求,国务院医改办日前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同时,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各地年内须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在中央政策设计中,大病保险允许并鼓励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通知》特别要求,各地应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是一个个人学习交流的平台,网站上部分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但是能力有限或疏忽,造成漏登,请及时联系我们1390081582@qq.com,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关于我们 | 我们的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会员中心 | 积分礼品

版权所有@北京中联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企联企业培训网 京ICP备16064053号-1
www.zqLpx.com 企业咨询QQ:2313655587 讲师机构合作QQ:2605766536